答:沒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九條規定,“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壹項專利權。但是,同壹申請人在同壹天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在先取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申請人聲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因此,同樣的發明不能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再申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和發明專利申請可以在同壹天同時提出,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授權後實用新型專利將被放棄。
如果是產品,並且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內容不同,可以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再申請發明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