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法權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出現結構技術特征,如描述產品部件或有關裝置的具體結構,會造成發明類型混淆不清。
詳情可見《專利代理實務》第2版 吳觀樂 ,P235.
妳說的如無產品特征則方法特征不清晰?
不知道妳說的這種是什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