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要求保護色彩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2.產品的六面試圖和立體圖。3.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4.申請人和設計人的中文名稱和地址。5.中國專利申請受理書和文件(word版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
第二十七條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文件。 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應當清楚地顯示要求專利保護的產品的外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