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妳說的那個速凍湯圓的,應該也只是申請了,並沒有獲得專利權.
(1)既然每個部分都是現有的,基本上妳就不用把每個部分詳細描述
(2)不需要妳把每個部分做出來,申請專利不需要實物
(3)多個現有的技術,組合在壹起,如果結果就是個部分的功效的和,並沒有出現意料之外的功效,實際上,是不滿足創造性要求的,因此很難獲得專利權
如果這幾個部分組合之後,功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完全出乎意料,則是可以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