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申訴時間為,簡易程序當場給出結果,普通程序90天內;
2.司法上訴的時間為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
3.其他類型上訴所需的時間。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壹條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200元以下或者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條
行政機關應當自行政處罰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