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的署名權和合作作品的署名權有什麽區別?委托作品的簽名權與合作作品的簽名權的區別在於,委托作品的簽名權屬於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的合同約定,而合作作品的簽名權壹般在參與者之間平均分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七條: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八條:除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被批準後,申請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以上知識是邊肖對“委托作品的署名權與合作作品的署名權有什麽區別”問題的回答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幫助,歡迎您上網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開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九條* * *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