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壹個角度:
發明與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方案,不是方案。在技術領域中,顏色本身就是可見光光譜中壹段具有壹定波長的電磁波。每種顏色具有壹個範圍的波段,是壹個範圍而非壹個確定值。如果當壹個特定的波段在技術上具有特殊意義的時候,就需要使用波長來表示該技術特征,而非簡單的說:紅色。相對於發明和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從本質上就是保護壹種設計方案,不需要技術。這是,顏色的加入是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