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查過程中考慮申請人的意見陳述後仍認為不符合專利法授權條件的,會下發駁回通知書並說明不授予專利權的理由。
申請人如果認為審查員理解的有錯誤、理由不準確等,可以通過駁回復審的途徑使專利再次進入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