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維持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局將發出繳費通知書,告知申請人繳納年費和滯納金後,申請人仍未繳納或者未繳足年費和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壹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專利權的終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未按規定繳納年費。
(二)專利權人書面放棄專利權的。
(3)專利權期限屆滿時,專利權終止。
未繳納年度專利費或者已足額繳納年度專利費和滯納金的,應當自年度專利費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發出專利終止通知,不得早於1個月,並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者恢復未獲批準的,應當在終止通知發出後四個月分別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告上登記和公告。之後,專利申請文件被存儲在無效文件數據庫中。專利權的終止日期為前壹年的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