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專利檢索,先交檢索費。
目的:初步確認申請內容在中文專利中的新穎性;防止在國內侵犯他人的專利權。
操作:檢索中文專利(即中國的專利及外國人向中國申請的專利並且公開或公告的)。檢索外文專利另收檢索費、翻譯費。
發明專利經檢索後並不保證授予專利權,主要是找貼近本發明的已有技術文獻。
2、代理。
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費。
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費40%的費用。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寫符合<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審查指南>規定的申請文件。
3、受理:國家專利局接到郵寄或遞交的申請文件後,發回“受理通知書”,申請人在取“受理通知書”時或自申請日算起兩個月內向中國專利局繳納申請費,如減緩則按減緩比例交納,同時我所收手續費。過期交費該專利申請視為撤回。
4、初審:國家專利局對遞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申請人在取“初審合格通知書”時或自申請日算起3年內向專利局繳納審查費,審查費全費2500元,如享受減緩待遇的,則按減緩比例交納,同時我所收手續費150元。
此審查費早交可以早進入審查程序。過期交審查費該專利申請視為撤回。
在申請獲得了專利後,我國相關法律就會對專利做出保護,但由於專利的類型不同,具體的保護時間也就不壹樣,其中對發明專利的保護最長為20年,而對實用新型專利與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最長期限則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