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生效日期是專利局作出授予專利權決定之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