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保護目前主要有兩種途徑: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
行政執法: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權,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動。目前這些部門主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各級工商管理部門、各地方的專利代辦處等等
司法保護:人民檢察院,法院,公安機關以及司法行政部門等國家專政機構通過依照法律履行職責,所實施的壹種專門保護措施。也就是妳可以通過起訴對方侵權來保護自己的專利權利。[資政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