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因為申請先後而受到影響(都是妳自己)
如果是第三方, 那就以申請日為優先.
都是妳自己的專利, 妳不用主動撤銷, 頂多到時候申請延期公告.
但要小心不要先申請的沒過, 後申請的過, 那妳就慘了(我可以拿妳的先申請案打妳的後申請核準案)
但這是訴訟當中的爛招, 充其量也就是消耗妳的子彈.
專利沒有公告之前切勿對外公開授權, 因為那就變成"公開技術" 而沒有"新穎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