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並不是說沒有挽回的余地,相對於中國的先申請制,美國是實行先發明制,即當專利申請出現沖突時,最先完成發明的人將獲得專利權。因此,建議妳可以從此入手,找到妳的最先完成該發明的相關證據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到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