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代理商和廠家都有追索權,要求違法代理商賠償其侵權責任!
補償標準是:
第四,法定定額賠償的標準應當細化和量化。
1.情節特別嚴重、後果特別惡劣的,賠償金額應定為50萬元,甚至根據公平原則,可超過50萬元。
2.故意侵犯他人專利,情節特別嚴重但尚未造成特別惡劣後果的,賠償數額應當定為30萬元至50萬元。
3.故意侵犯他人專利,情節嚴重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賠償金額應為654.38+萬元至30萬元。
4.對於壹般侵權,賠償金額應限定在65438+萬元。
5.壹般侵權,情節輕微,侵權後采取積極措施消除侵權影響的,賠償金額應為5000 ~ 1000元。
此外,在確定侵權賠償數額時,要考慮我國三大經濟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差異,真正做到公平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非常規代理有壹定的時間限制和範圍限制!所以只要妳的經營範圍超出了合同的範圍,就不算侵權。還有壹般的商標代理,有壹定的期限。但代理商有優先續約權。我建議妳把某個區域的運營權拿在壹個代理商手裏,或者重新選擇做另壹個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