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還沒有經過初審,不排除專利被駁回的可能,並且,現在專利局對外觀和實用新型也要做初步的新穎性檢索,駁回的可能性相應提高。
2. 專利尚未授權公開,別人無從得知該為專利技術,自然不存在侵權壹說。
至於妳說的授權後,維權當然是可以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但在授權前,不宜過早打草驚蛇,而先應以收集證據為主。
如妳所言,如果侵權獲利較少或尚在準備實施階段,可以考慮協商解決,起訴的話也不能得到多少賠償或者只能要求排除妨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