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①專有的開發權;(二)進口權;③轉讓權;(4)實施許可權;(五)棄權權;⑥標記正確;⑦誓約。專利權人的義務是繳納每年的專利費(也稱專利維持費)。
專利法規定,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商業目的使用、制造、銷售、許諾銷售或者進口專利產品,都是侵權行為。不得制造、銷售或者進口外觀設計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