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僅僅是發明人,專利權人是單位,單位有使用權和受益權,而妳是沒有這些權利的。
在妳進行該項發明時,單位應該對妳進行了與該發明創造行為有關的獎勵了。比如獎金、漲工資、提供免費假期等等。
妳去其他單位就職,如果該單位使用這個專利,妳和該單位都有可能被起訴。
在庭審時,妳如果能夠證明使用該專利的行為與妳無關,那麽妳不承擔任何責任。
實際的使用人將承擔侵權責任和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