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非法牟利,就是侵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受保護的,侵犯知識產權是違法的,嚴重的是刑事的。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
1.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演出等活動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和其他創造性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商標、特殊標誌的;
3、變相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誌、專利、作品等創造性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 * *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向公眾傳播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銷售假冒藝術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對其作品、音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