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理實體,所以表現為某種法律權利或技術。
但無形資產在會計上通常是狹義的理解,即專利權、商標權稱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通常以實際成本計量,即取得無形資產並使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壹切費用均視為無形資產的成本。對於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初始成本構成也不同。
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時起至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止發生的全部支出,但不再調整以前期間已經支出的支出。
企業出租無形資產使用權發生的租金收入和相關費用,分別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企業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入資產處置損益。
如果該無形資產預計不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予以核銷,並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支出)。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