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小米手機最新發布的小米8,在前臉的“劉海屏”、後背“豎排攝像頭”和右側功能按鍵布局等設計元素方面,與iPhoneX相似程度非常高。
那麽,小米8是否構成對iPhoneX的外觀設計侵權呢?
按照《專利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於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而在評判是否侵權時,有個考量因素是設計空間大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二)》,設計空間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壹般消費者通常不容易註意到不同設計之間的較小區別;設計空間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壹般消費者通常更容易註意到不同設計之間的較小區別。
因此,小米壹旦被蘋果公司起訴專利侵權,小米8是否會判定構成侵犯iPhoneX外觀設計,取決於三個因素:其壹,小米能否證明小米8的各項設計元素及組合都采用的是現有設計;其二,小米能否證明小米8在劉海屏和後置豎排攝像頭布局設計都屬於設計空間較小的範疇;其三,小米能否通過專利無效宣告程序,廢掉iPhoneX的外觀設計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