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制造與其他品牌相似的產品,無論外貿特征還是品牌名稱,只要有足夠的誤解和相似,就應該構成侵權。不容易規避,但是可以授權另壹家公司合作開發,所以可以雙贏。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