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日常用品,時常需求量是很大的,況且 新產品 在時常上是很有空間的,根據妳的 思路 是 先定 零售價格在分配中間的利益的, 2元到消費者手中是合理的,東西不貴隨便消費。 至於妳說的 定價的話 我給妳自己麽個建議。起批價1.5元 (不管代理或者是終端商)上壹定的量給予返利。比如說拿貨滿壹萬元返利兩千(這兩千不是拿 現金 給商家而是拿兩千塊錢的貨給拿貨商)。 反正就是上到壹定的額度 妳就返利 以同等金額的商品返 至於多少妳自己算才比較清楚 這樣的話有這麽幾個好處 1。現在拿貨的多了去了 有的是2級批發 有的是 零售商 ,但是有的零售商拿的貨還比2級批發拿的多,為什麽?因為利潤空間大了,成了他 牟利 的商品時 他就會用心的 去推。。。而做為我們廠商 根本不用管什麽代理不代理 誰能賣 誰拿的多就給誰 這才是發展的贏道理。。。 2. 這樣還能刺激經銷商的 神經 可能為了那些返利 在第2次或者第三次的時候就會 狠心啃下壹大批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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