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求
申請人應具有學士學位或以上。
沒有犯罪記錄
申請人需要沒有犯罪記錄。
綜合評分系統
申請人需要滿足“綜合評分系統”的要求,具備兩個優勢。如果申請人獲得100分或以上,只需要1優勢即可。優勢包括:世界頂尖100大學畢業,2年及以上國際工作經驗,世界500強企業管理崗位,海外本科及以上學歷,中高級資格證書或5項及以上專利(不含設計專利),人才清單。
成績評分系統
申請人需要滿足“成就評分系統”的要求之壹,即獲得過傑出成就獎(如奧運會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或其工作得到了同行的認可,或對其所在領域做出了重大貢獻(如獲得行業終身成就獎)。
優先考慮成績評分系統。
如果申請人同時滿足“綜合評分制”和“成績評分制”的要求,則“成績評分制”優先,申請人有機會壹次性獲得最長8年的居留簽證,無需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