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銷售不知道侵權產品應承擔什麽責任

銷售不知道侵權產品應承擔什麽責任

法律主觀:

侵權但無須承擔 損害賠償責任 並不意味著不承擔任何責任,構成該種情形,要停止侵害。 1.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 承擔賠償責任 。所謂“合法來源”是指,使用者或者銷售者通過合法的進貨渠道、正常的買賣合同和合理的價格從他人處購買的。 2.仍然要承擔停止侵害的法律責任。也就是說善意 銷售專利侵權產品 的人在獲知其銷售的產品屬於侵權產品之時起不得再行銷售否則即構成侵權行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制品以及主要用於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上一篇:閑魚侵犯外觀專利怎麽處罰
  • 下一篇:寶馬x3的顯示屏質保幾年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