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評定需要參與完成企業新產品研發、技術革新等項目,或者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1項,並推廣應用到生產實踐中。或者藝術、體育學科教師在縣以上業務主管部門主辦的本專業匯演、匯展或比賽中,獲得縣壹等獎或市二等獎或省三等獎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