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和專利研發者約定申請的專利權是公司的,不屬於研發者個人的。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在離開公司後的5年後,專利研發者才可以使用這個專利,並且要向單位支付使用費。4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向他人傳授。5在離開公司5年內,公司要給專利研發者每年2萬元的補償金。6如果單方面違約,甘願受處罰,20萬元給對方。
7如果違約,可以依法起訴。
6總之,要把勞動合同此項內容寫細,勞動者和單位***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