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外觀設計是我國的優勢領域,提高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水平對我國有利,修改後的專利法在外觀設計專利中增加了許諾銷售的權利,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這樣修改後,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可以制止他人未經其許可,以做廣告、在商店貨架或者展銷會會場陳列等方式許諾銷售該專利產品。 總體說來,新專利法對外觀還是加重了些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