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航能力是指連續的、不間斷的或不間斷的飛行,也可以指汽車能連續行駛的裏程。續航能力就是妳的設備能夠持續工作的時間,這個時間和設備的供電和功率有關。電源儲存的電量越多,設備的功率越小,續航能力越強。
目前市面上主流的純電動車很少有500km的滿電續航,基本上需要充電兩次才能達到500km的實際續航。
汽車的發展歷史:
1680年,英國著名科學家牛頓構想了噴氣式汽車的方案,用噴嘴噴出蒸汽推進汽車,但未能做成實物。1769年,法國連州造出了壹輛用燃氣燃燒產生的蒸汽驅動的三輪汽車,但這種汽車的時速只有4公裏,而且每隔15分鐘就要停下來給鍋爐加煤,非常麻煩。
後來車在壹次旅行中撞上了磚墻,支離破碎。1879年,德國工程師卡爾·本茨首次成功地測試了二沖程實驗發動機。1883年,他創辦了本茨公司和萊茵氣體發動機廠。1885年,他制造了第壹輛本茨專利汽車,
采用0.9馬力的二沖程單缸汽油發動機,具備現代汽車的壹些基本特征,如火花點火、水冷循環、鋼管車架、鋼板彈簧懸掛、後輪驅動、前輪轉向、剎把等。1886年10月29日,德國工程師卡爾·本茨為他的機動車申請了專利。
同年165438+10月,卡爾·本茨的三輪機動車獲得德國專利權,這是世界上公認的第壹輛現代汽車。基於以上原因,人們普遍將1886作為汽車元年,也有學者將本茨制造第壹輛三輪機動車的年份作為汽車誕生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