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他方發明的技術方案同妳發明的技術方案存在本質區別的,則不構成侵權。
當然,這個就必須從技術上來論證了,要看專利行政部門怎麽來認定,妳也需要提出有利於妳的證據,我這個科技白癡是搞不懂的。
如果是完全覆蓋,則是侵權了。部分依賴的,對該部分侵權。完全不相幹的,不構成侵權。
第二:妳對第壹次那個專利進行改造是否屬於相同主題的發明創造,認定問題仍然交由專利局來看。
專利是個相當技術的東西,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壹些需要專業知識才能判斷的問題,我這個光搞法律的是沒辦法認定的,需要壹些科技牛人才能搞定,或者妳自己拿出有力證據。
希望妳申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