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勞動手冊 (只針對於本市或本市大學畢業的)
受理對象: 戶口在本街道範圍內,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符合法定勞動年齡的下列人員:1、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2、通過就業預備制培訓的初、高中畢(肄)業生;3、應歷屆職校畢(肄)業生。
辦理居住證詳細咨詢見參考資料。
參見以下:
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
2、本人的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書或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業績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個人收入證明等);
3、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居民戶口簿及身份證,已婚人員為配偶申領《居住證》的還應提交《結婚證》,驗原件);
4、在本市的住所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5、本市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已經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聘用單位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和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已經在滬創業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投資或者開業的相關證明復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