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在電子顯示中的用途是1888,未來80年是1968。
1968在美國RCA公司(廣播電視的發明公司)查諾夫R&D中心,工程師發現液晶分子會受到電壓的影響,改變其分子排列,使入射光發生偏轉。利用這壹原理,RCA公司發明了世界上第壹個使用液晶顯示器的屏幕,並在美國申請了國家專利。在隨後的幾年裏,液晶顯示技術被廣泛應用於壹般的電子產品,如計算器、電子表、手機屏幕、醫院使用的儀器或數碼相機上的屏幕等等。
後來日本的索尼和夏普買斷了美國RCA的專利,改進了LCD技術,並廣泛推廣到各個商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