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同時申請,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實用新型審查周期短、要求相對低,能爭取到更大的保護範圍;發明專利含金量高、保護期長,穩定性、權威性更強,可有效保護申請人的發明成果。二者同時申請,能保證申請人更快獲取專利授權。如果發明能授權最好,發明不能授權,實用新型授權的概率大,也可以保護產品。
發明和實用是否需要同時申報是專利布局的壹部分,最好經過專業評估。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專利布局方面的事項,建議在線咨詢平臺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