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通常采取以下三種形式:
1,整體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專利所有權轉移,10年自主產權。專利權人和發明人將專利整體轉讓給企業的,雙方簽訂轉讓合同後,發明人或專利權人只擁有發明權;
2.專利實施獨占許可是指企業買斷專利,只有專利權人和國內企業可以使用該技術,且該專利不能再次轉讓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壹般許可是指專利權人授權某個企業或者個人生產該專利,也可以授權多個企業或者個人生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二條。
消費者有權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