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技術:A 22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背景技術:它可以屬於現有技術,但不壹定屬於現有技術
(1)有證據證明其發表於申請日(優先權日)→在先技術。
(2)該技術在申請日(優先權日)之前尚未公開,即使作者認為該技術還存在不足之處並寫入背景技術,也不能認定為現有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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