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含申請日)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因此,具備新穎性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既不同於現有技術,也不同於在申請日以前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含申請日)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已經銷售的東西,就已經為公眾所知了,所以不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