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的實用新型尚未授權且申請未超過12個月,可以以該申請為優先權,通過代理機構,直接向外國申請。
如果妳的實用新型尚未授權且申請未超過12個月,也可以以該申請為優先權向國際知識產權局(作為國際PCT申請的受理局)提出PCT申請,然後依據相關規定指定要進入的國家。
如果妳的實用新型尚未授權且申請已經超過12個月,則不能再要求優先權,但是仍可以直接向國外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或者向中國知識產權局提出PCT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