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申請人需在12個月優先權的日期內提交壹份申請。
(二)公示
在提交申請日18個月內公示專利申請。
(三)異議
該專利申請公示期為6個月,在此期間相關方可提出異議。在審查階段,會考慮到有關異議的陳述和反陳述。
(四)實質審查
必須在申請日後的36個月內提交審查請求,否則會導致申請自動退回。另外,簡單專利僅對新穎性進行審查。
(五)註冊
在申請日後的36個月內。專利局有義務批準或者拒絕壹項專利申請。完成正常手續後,專利局將發放專利證書並在專利註冊上列出相關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