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應屆生落戶條件放寬應屆畢業生落戶條件,對雙壹流高校畢業生降低門檻:2020年上海市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上海市戶籍申請就業計分辦法發布。評分規則和72分的要求沒有變化。最大的變化是雙壹流大學應屆畢業生落戶門檻大大降低。1. 博士應屆生可直接落戶;2、雙壹流大學碩士應屆生可直接落戶;3、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同濟大學的畢業生直接落戶。
法律依據:《上海居轉戶及實施細則》第五條(申辦條件) 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第六條(激勵條件) 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優先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壹)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者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高級技師(國家壹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的,可以不受第五條第(壹)、(二)項規定的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以縮短至5年; (三)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或者最近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者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以不受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四)按照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者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以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的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前款所稱的重大貢獻獎項範圍、計稅薪酬收入標準、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範圍、投資納稅數額和用工人數標準,由相關管理部門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