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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頭肉專利

大家好。

昨天壹大早,看到網易雲發文章罵:

張開妳的嘴-

“國內網絡音樂已經這麽難了,不要把努力放在邪路上。”

直接@騰訊音樂娛樂@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幾個競爭平臺,前面剛起來。

真的是夏天還沒到,網易直接上了壹盤瓜。

就是這個小作文真的太長了!我希望我能如此順利地寫我的手稿。

這是給每個人的卷軸:

總的來說,網易雲起訴騰訊音樂平臺——

無版權的歌曲盜版和設計抄襲。

內容如下:

1,QQ音樂在網易雲無法監控的區域盜版網易雲音樂爆款歌曲;

2.QQ音樂通過“導入外部歌單”功能竊取未授權歌曲;

3.騰訊音樂批量授權歌曲,冒名歌曲,惡意攔截;

4.酷狗音樂、QQ音樂、酷我音樂抄襲了網易雲音樂黑膠播放頁面的設計;

5、酷狗音樂、QQ音樂抄襲“壹起聽”功能;

6.酷狗音樂抄襲了“雲貝推歌”的功能設置和頁面設計

讀完之後我能看到的是-

多好的控訴啊。

開場詞《寸草不生》為聲音奠定了沈重而無奈的基礎;

“碎片化”和“偷偷摸摸”可以看做陰險狡詐;

涉及“音樂人”、“版權”、“行業間脆弱的信任”,可見傷害之大;

把“範”“攀”“捧”“卿”區別開來,太搞笑了。

不要搞粗制濫造的產業鏈;

“牛皮癬”這個詞已經開始聽起來很煩了;

“像素級”抄襲能感覺到相似;

我們真的退不了,也真的受不了;

是妳道德強化的時候了;

請做點正經事...

可以說有原因,也有情緒。

看完之後,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

網易雲擅長吵架!

然而,當我再次轉過臉的時候,我還是看得很清楚——

無歌可撕的網易雲,

對於所有歌曲都是VIP的騰訊來說,

壹個輸出。

只是,誰說不是呢?

騰訊壹開始並沒有正面回應。

騰訊音樂娛樂官截圖:

QQ音樂官微評論區截圖:

只看到酷狗和QQ音樂跟大家分享壹首歌:

《我覺得好笑》

妳覺得這是回應嗎?

然而,在網友眼中:

關於騰訊-

大家真的習慣了騰訊被抄襲。

版權保護方面,被嘲諷為南山必勝客。

的確,妳可能是對的。

然而,網易雲沒有得到任何好處——

不是這次,我真的不會知道——周傑倫:

說了這麽多,妳自己都保持不了幹凈,二哥關於大哥的說法也沒有說服力。

最後的結論是——

來自同壹巢穴的豺狼

狗咬狗。

打得越兇越好。誰會員便宜我就支持誰。

網易這壹波,從輿論方面並不占上風。

老朋友知道-

這不是網易雲第壹次在網上寫作文了...

去年二月有壹個大的,我想稱之為-

牛年、狗年和猴年的傳說

2021牛年,網易雲@酷狗祝“狗年快樂”。

推薦申請酷狗“山寨辦公”年終獎——

(再次感嘆短文真長)

整篇文章也貫穿了“陰陽”二字。

我想到了兩個標簽-

“壹直在為網易雲音樂新功能而戰的酷狗音樂“山寨辦公”團隊”

自成立以來,

壹直是為了給網易雲音樂的新功能(簡稱“打狗”)降溫

騰訊:我真的會感謝妳的!謝謝妳的短名字...

“像素級”模仿也來源於這篇文章:

這也表示:

他們的這壹舉動普及了創新,惠及了用戶,提升了自己,值得更多人知道和稱贊。

我們以閑散閑散的態度幫妳總結工作...

然後逐壹證明被“頑強”過的內容,建議大家帶著欣賞的眼光去看。

最後,我拿CEO的名言,提了壹個價值觀:

對酷狗對自己的肯定說“是”:

這聽起來真的無傷大雅,極具侮辱性。

妳真會笑著罵人。

給酷狗年加了壹個好塊——

不僅副總裁朋友圈說:誰抄襲誰,這個想法我們早就有了。

酷狗音樂還發布了壹些專利證書:

沒想到網易雲還是不放手——

反過來,我打了個“猴年快樂”的招呼:

它也很長:

對酷狗方面的回應說——

“驢唇不對馬嘴”是“把公眾和媒體當猴看的鬧劇”;

鑒於所顯示的情況—

建議取消“偷梁換柱”、“羊頭狗肉”、“肆無忌憚糊弄大眾”的年終獎;

並強調“事情不能太酷。”

這次明顯是把酷狗當猴耍了。

圍觀的人會被文案笑死。

而我撿起來,網易雲和酷狗的撕逼開始於2013-

長期不和

查詢酷狗暫停其他音樂的請求;

壹鍵上線介紹酷狗和酷我玩功能,表示“遷徙自由是人類的基本權利”;

不得不說,妳的演講真的很有藝術感。

每壹次新的撕裂,都會有人去考古:

2021

昨天

幾乎是傳統節目。

看到這裏,妳是不是已經很累了?

(說實話,我寫累了。)

但是請等壹下。

最後提壹下前兩天剛寫的網易和騰訊的壹個遊戲(《王者榮耀抄襲,網易遊戲官方開團?”)對就對——

對抗幫派的遊戲

(看看這種壹心為別人說話的藝術。)

加入網易旗下的其他遊戲:

吸引壹眾網友“幫忙”:

熱搜上也很熱鬧。

終於,王者榮耀的供應商出來回應了:

事情會不了了之。

當時有品牌借勢碰瓷營銷的嫌疑。

這個時候,大家都忍不住跑來問:

遊戲結束後,音樂被撕裂。妳早就計劃好了嗎?

真巧。劇透:下壹波在哪裏?

總之,看了這麽多,我的意思是:

如果撕也可以算是壹種營銷的話——

那我相信網易已經得心應手了。

而騰訊已經是妥妥的老貝斯(撕)手了。

這種營銷主要是抓住大眾的看戲心理,掀起輿論話題,制造流量和熱度。

可能是我既然打不贏官司,就在輿論上踩妳,抹黑妳的名聲。

連烏克蘭人和俄羅斯人都可以在微博裏搞壹場輿論戰。什麽不可能?

回到這件事上——

大家都知道抄襲是可惡的,騰訊被質疑抄襲的名聲是公認的臭。

不過網易雲這次沒挑幹凈,就用話題框寫了個小作文,在網上喊話。也有網友表示:

最後,對於消費者來說,正是因為這些平臺糾紛,傷害了大家購買會員。

既然妳願意打,就像我寫的這篇稿子,我們普通人就坐等著吃瓜吧。

ps:

阿寶,壹個有趣的笑話

網友:壟斷之後應該會變得更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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