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場規律壹本書作者能拿版稅6--10%之間。
圖書版稅計算方法:圖書單價×圖書印數×版稅率
版稅制是國際出版業通行的使用作品的支付方式,近年來我國也在逐漸實行。尤其是在中外合作出版方面,版稅制是最主要的付酬方式。版稅率壹般多在6%到10%之間。實行版稅制度,使智力創作與市場相銜接,引入競爭機制,能夠促進智力創作的優勝劣汰。並且,版稅制計算更加科學、合理、簡便,應變性強,受幣值浮動影響小,還有利於版權對外貿易的發展等。
從立法層面上講,我國目前涉及版稅制度最高階位的法規是國務院部門規章,為國家版權局所制定。主要有《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1999年4月15日發布);《錄音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1993年8月1日發布),由於《著作權法》(2001年10月27日修訂)已把錄音法定許可的範圍大大縮小,該規定的適用也受到很大限制。
擴展資料:
版稅是壹種付酬方式,具體地講,它是指著作權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獲得的壹定貨幣份額。從廣義上說,也有人將版稅視為稿酬的壹種。版稅還可以進壹步劃分為出版版稅、上演版稅、錄制版稅、復制版稅和公***借閱版稅等種類。
其中以出版版稅為主要的適用方式。出版版稅的計算方法是,圖書單價×圖書印數或銷量×版稅率;戲劇、音樂、舞蹈等作品的上演版稅,其計算方法是,票房總收入×版稅率;錄制版稅的計算方法是,錄制品單價×錄制品發行數×版稅率。
版稅制壹般不適用於報刊發表作品的付酬方式。版稅率是用於計算版稅數額的百分比,其高低壹般取決於作品性質、作者名望、市場需求等因素,由作者或其代理人與出版者協商確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復制版稅和公***借閱版稅多見於發達國家的著作權法規中。
對於版權持有人而言,版權使用費是壹種收入。在多數的國家,此項收入都要支付稅賦的,形式是預扣所得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