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化學產品的發明。以“用於治療疾病”、“用於診斷疾病”、“用作藥物”等權利要求為化學的醫療用途申請專利的,屬於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第壹款第(三)項規定,不能授予專利權。
但是,由於藥物及其制備方法可以依法被授予專利權,因此,對於物質的藥物用途發明,如果申請了具有藥物權利要求的專利或者屬於藥物方法類型的用途權利要求,如“在藥學中的應用”、“在制備治療某些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則可以被授予專利權。
3.由於醫學領域還涉及生物材料,所以也可以申請以基因、載體、重組載體、轉化體、多肽或蛋白質、融合細胞、單克隆抗體為主題的發明。
權利要求可以包括上述主題的產品本身、制備方法和用途。保護的申請,如果與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有關,應寫成“在制藥中的應用”和“在制備治療某些疾病的藥物中的應用”。
擴展數據
專利特征:
1,排他性
也就是排他性。是指在壹定時期內(專利權有效期內)和壹定區域內(法定管轄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
對於發明和實用新型,禁止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對於壹項外觀設計,禁止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2.區域性
地域性是指專利權是有地域限制的權利,只在法定管轄範圍內有效。除了某些情況下,根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個別國家承認另壹個國家批準的專利權有效,技術發明在哪個國家授予專利權。
而且只在專利授予國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法律約束力,其他國家不承擔任何保護義務。但是,同樣的發明可以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國家申請專利,其發明被批準後,可以在所有申請國受到法律保護。
3.及時
時效性是指專利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專利權有效保護期屆滿後,專利權人享有的專利權將自動喪失,壹般不得續期。隨著保護期的結束,該發明成為社會的公共財富,他人可以自由使用該發明創造產品。
法律規定的專利保護期限由有關國家的專利法或者有關國際公約規定。世界各國的專利法對專利保護期限都有不同的規定。
百度百科-專利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藥物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