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訴訟費主體,在訴訟請求中要求該主體承擔訴訟費,壹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值得註意的是,在某些情況下,律師費可以主張由敗訴方承擔:1,在侵犯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的案件中,律師費可以主張計入合理支出;2.在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中,可以主張將律師費納入賠償範圍;3.在不正當競爭侵權案件中,可以主張將律師費納入合理的調查費用;4.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律師費可以由債務人主張;5.在擔保權糾紛的情況下,可以主張將律師費納入實現債權的費用中;6、惡意訴訟、虛假訴訟、濫用訴訟權利案件可以事後主張訴訟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支付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或者部分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 * *當事人敗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各當事人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承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曠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和減少的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事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此法律條款已過期,僅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使用費進行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調查收集侵權證據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在賠償範圍內計算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專利侵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的利益難以確定的,應當參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受到不正當競爭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確定的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第二十六條:債權人為行使撤銷權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此法律條款已過期,僅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壹步推進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意見》第二十二條:引導當事人誠實理性訴訟。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不誠信訴訟的打擊力度,充分發揮訴訟費、律師費等調節當事人訴訟行為的杠桿作用,督促當事人選擇適當的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有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為,造成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支持無過錯方賠償合理律師費的合法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