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證書應以證書所含金額為準。
2.業務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稅總額為基礎。
3.未記載金額的權利許可照片:營業執照、專利證書、房屋產權證等。,以及企業的日記賬簿和分類賬簿等各種明細賬簿,按照憑證或賬簿數量征稅。
印花稅法律: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署本條例所列的書簿和收取憑證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印花稅。
2.下列文件為應稅文件: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產權轉讓-書面證據;商業書籍;權利、許可和執照;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3、納稅人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按計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和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確定。應納稅額不足1的,免征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稅款尾數不足5分,超過5分的按1角計算應納稅額。
4.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復印件或抄本;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予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和學校的書面文件;經財政部批準不納稅的其他憑證。
5.印花稅由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壹次性購買並粘貼印制的票據(以下簡稱貼花)繳納。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貼花次數較多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繳款書代替貼花或按期匯繳的辦法。
6.已蓋章的票據應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納稅人應在每張票據的騎縫上加蓋作廢或註銷章。已粘貼的印花稅票不得重復使用。應納稅憑證應在記賬或收款時粘貼。
7.如果同壹憑證由兩方或多方簽署,且各方各持壹份,則各方應在每份憑證上加蓋全額印章。修改後印花證明書所含金額增加的,增加部分補貼印花稅單。印花稅由稅務機關征收管理。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面值為人民幣。開具或者辦理完稅憑證的單位,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綜上所述,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金額(如購銷合同)、收取的費用(如貨物運輸合同)和收入(如財產保險合同)。具體稅率和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確定。應納稅額不足1毛的,免征印花稅。應納稅額在壹角以上的,稅收尾數不足五分的不算,超過五分的按壹角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文章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照比例稅率或計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和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確定。應納稅額不足1的,免征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稅款尾數不足5分,超過5分的按1角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