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證書,以證書所載金額為準;
2.業務賬簿記錄資金的賬簿以實收資本和資本稅總額為基礎;
3.未記載金額的權利許可照片:營業執照、專利證書、房屋產權證等。,以及企業的日記賬簿和分類賬簿等各種明細賬簿,按照憑證或賬簿數量征稅。印花稅是壹種稅,對合同、憑證、文件、賬冊、權利許可等征收。納稅人通過加蓋印花或在文件上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
目前,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所列的憑單征稅。按照有關規定,納稅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所在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房地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其他業務賬冊免征印花稅是否還需要申報如下:
其他業務書籍的印花稅,免稅時也需要申報,但不需要繳納。就像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壹樣,企業需要先據實申報,然後在申報過程中進行減免,這樣稅務機關才能掌握準確的情況,比如應該繳納多少,掌握多少數據。
綜上所述,印花稅業務賬簿的計稅依據,是指企業依據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和稅務機關的規定,為記錄經營收入、支出和稅金而編制的,用於支持企業進行稅收統計、核算和管理的賬簿,也是計算印花稅的重要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文章
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