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版權意識淡薄。考慮到既得利益大於文化環境,這些人已經形成了從非法渠道獲取文化產品的習慣。正版版權的使用還沒有被當成正常的消費行為。然而,這是不正常的。沒有正常的版權環境,就不可能形成完整的版權意識。好在這幾年通過對非法渠道的不斷打壓,國人的版權意識也在慢慢提高,但盜版依然猖獗,需要大家提高警惕。
就於文創版權方而言:
壹方面,版權方處於弱勢。在尚不成熟的中國文化創意版權市場,如何規範授權商家的行為是壹個大問題。
另壹方面,版權方強勢。中國的版權問題處於兩極分化的不正常狀態。壹個是個人版權意識淡薄,壹個是版權大鱷推動版權壟斷。想想看,這些版權大鱷最終贏得了定價權,壹邊瓜分國內版權資源,壹邊引進國外正版版權。版權價格的上調是可以預見的,這也是現在這些版權大鱷在做的事情,最終傷害的還是消費者。
對於於文創的創作者來說:
自媒體時代,內容創作者不僅限於畫家、作家等。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創造者。可惜的是,並不是每個人都對自己的IP及其衍生周邊有保護意識,尤其是在創作初期,很容易被別人利用。
比如故宮想出壹套太和殿造型的文創產品。但是太和殿早就有專利了,故宮博物院可以重復使用,這就是侵權。近年來,這類搶占IP的新聞屢見不鮮,能引起廣泛討論。就是嗶哩嗶哩博主“荊漢卿”被註冊了專利,導致他22歲的名字不能再用,維權之路漫長。
創作者的版權意識淡薄,維權時很容易拿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創作者的身份。
在IP衍生市場,創作者的難度更大。舉個例子,即使妳被博物館授權開發壹個周邊的文創產品,妳最後也不壹定能擁有這個產品的版權。
在這方面,落戶南京黃村工業園的江河水影視公司做得很好,不僅重視創意輸出,還連續獲得多個國家級獎項,對IP版權也非常重視。
就國內文化和創意環境而言:
我國版權意識薄弱,維權成本高,導致部分創作者選擇版權大鱷,但無論是選擇大企業還是留在自己手裏,還是會不同程度地打擊創作者的信心,形成壹個畸形的閉環。
我國法律在版權問題上不夠明確,可能導致壹些無效版權進入市場,向消費者二次收費。
國內的版權意識還在起步階段,比以前好了壹些,但還是達不到被送出國的水平。隨著媒體的不斷發展,更多的版權問題不斷被曝光,但版權改版的速度遠遠跟不上媒體的發展速度。按照法律法規申請外觀、版權等專利至少需要幾個月的時間。目前大部分創作者只能犧牲專利來跟上國潮的節奏。
下列行為將被視為侵權: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
2.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未參與創作,卻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以營利為目的。
4.擅自篡改或者剽竊他人作品的。
5.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出版物的版式設計。
6.未經表演者同意,將現場錄音傳播到其他地方的。
7.侵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