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過程中,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超過專利權有效期的,會有何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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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變更、延期與註銷手續如下:
壹、變更手續
經質押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可以就質權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或者質押擔保的範圍等內容進行變更。
對上述內容進行變更的,當事人應當於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七日內持變更協議、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和其他有關文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
二、延期手續
申請延長質押期限的,當事人應當在原質押期限屆滿前持延期協議、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中國專利局辦理延期手續。
三、註銷手續
根據《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需要向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的情形有:
(壹)提前解除質押合同的;
當事人應當自解除質押合同的協議簽字後七日內持解除協議和《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
(二)專利權因無效、被撤銷或其他原因喪失的;
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持專利權喪失憑證和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
(三)因主合同無效致使質押合同無效的;
(四)質押期限屆滿的。
當事人應當持合同履行完畢憑證以及《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向中國專利局辦理質押合同登記註銷手續。質押期限屆滿後15日內當事人不辦理註銷登記的,該合同登記將被自動註銷。
有以上四種情形的,中國專利局經審核後,向當事人發出《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註銷通知書》。專利權質押合同自登記註銷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