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師範學院獎學金評定標準主要包括學業成績、綜合素質和獎勵情況三個方面。
1、評定學業成績主要考慮學生的學科成績和學分績點。學科成績是指學生在各門學科的考試成績,包括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學分績點是根據學生所修課程的學分和成績等級計算得出的績點,壹般按照4.0制進行評定。學業成績優秀的學生將有機會獲得更高額度的獎學金。
2、綜合素質包括學生的學術能力、科研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等方面。學術能力是指學生在學術研究方面的表現,如發表論文、參加學術會議等;科研能力是指學生在科研項目中的表現,如獲得科研成果、參與科研項目等。
3、實踐能力是指學生在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如參加社會實踐、社會服務等;創新能力是指學生在創新實踐中的表現,如參加創新競賽、獲得專利等。綜合素質優秀的學生將有機會獲得更高等級的獎學金。
4、最後,獎勵情況也是評定獎學金的重要參考因素之壹。獎勵情況包括學生在校期間獲得的各類獎項和榮譽,如學科競賽獲獎、學術科研成果獲獎、社會實踐成果獲獎等。獎勵情況豐富的學生將有機會獲得更高等級的獎學金。
包頭師範學院簡介
1、包頭師範學院,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譽的“草原鋼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學校前身為1958年創建的包頭師範專科學校。2007年,實現碩士研究生招生。2008年,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
2、建校65年來,逐步形成了“博學、篤行、齊誌、恒德”的校訓和“學高為師,身正為範”的校風,目前設有17個黨政管理機構、20個教學機構。有6個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44個本科專業,在校生138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