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專利年費的年度計算與發明專利維持費的年度計算方法是相同的。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專利法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期限的第壹日不計算在期限內。期限以年或者月計算的,以其最後壹月的相應日為期限屆滿日,該月無相應日的,以該月最後壹日為期限屆滿日。所以繳納年費的年度是從專利申請日起算至下壹年的同壹日,滿壹年稱為壹個年度。自申請日起算,當年為第壹年度,第幾年就為第幾年度,年費在到期日前壹個月內繳納。
年費在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向中國專利局繳納。授權當年的年費是這樣規定的:
以中國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上的發文日再加3個月為授權日。對於發明專利申請,授權日在繳納維持費到期日之後的,專利權人不用再繳納當年的年費。授權日在繳費到期日之前的,如果未繳納維持費的,直接繳納年費;如果已經繳納維持費,還要補交當年度年費和維持費之間的差額。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也是以中國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上的發文日再加3個月為授權日。授權日落在第幾年度,就繳納第幾年度的年費;申請人應在收到授權通知書後按規定繳納專利證書費的同時繳納年費。(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公告日即是授權日)
超過規定期限沒有繳納年費的,有六個月的滯納期,在滯納期內繳納年費的,另需要繳納25%的年費作為滯納金。超過滯納期仍未繳納年費的,中國專利局將向專利權人發出視為放棄專利權的通知書,並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權人不能請求恢復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