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本身,是壹種舶來品,自西方工業時代實行私有財產保護制度後,知識產權,作為產權制度下的壹種特殊物種,被確認為工業制度下的壹種特殊物種。現在,中國加入 WTO後,才得以比較全面地接觸到知識產權,以及知識產權制度、管理規範和重視程度,也是近5年才逐步走進百姓家。中國各種制度建設與國際接軌,相去甚遠,可以說,中國在知識產權基礎上仍然處於相對落後的國家,這是事實,也是事實。
壹個人的工作經驗、生活經驗、智慧經驗、管理經驗等等,都可以是壹個人知識產權的外在表現,這些知識產權的表現形式有:解決辦法、變現速度、計算公式、變現行為方式,這些都是壹種無形的資產,它是無形的,可以由法律和制度明確規定下來的,具有獨特性的,具有合法性、長期性、可變現、可授權、可轉讓性。
在某壹商品或服務的商標設計中,如果其創意屬於某壹商品或服務的壹種設計,權利人可以通過申請商標註冊來保護自己的創意,商標法規定,權利人對依法申請並獲得註冊的商標,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任何人在同壹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或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或偽造、非法制造、偽造、非法制造、非法制造、非法制造、非法使用註冊商標標識,或更換註冊商標,或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將該商標再次投入市場,都構成侵權。
壹種創意是以某項技術發明為基礎,可以選擇申請專利,我國專利法對申請專利的各項規定都有規定,符合申請專利的各項規定,權利人可以通過申請專利而得到保護,因為根據創意的具體內容,可以申請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壹旦創意申請了專利,不管權利人最後是否獲得了專利授權,只要其創意已經為公眾所知。專利保護是有限的,需要註意壹點。
實際上,在中國高技術產業不斷壯大的情況下,很多企業已經逐步在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保密措施,非常清楚知識產權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性,試想,自己研發出來的產品,由於不重視法律,忽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既未申請專利,也未做好保密措施,最後被競爭對手搶先壹步,即使最後打贏了官司,損失也足以令人拍手稱快,畢竟本來就不必損失。